掩人耳目
拼音:yǎn rén ěr mù
简拼:yrem
典故: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十二回:“必须假手他人,死于道路,方可掩人耳目。”
用法:动宾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结构:动宾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欲盖弥彰、偷天换日、瞒上欺下
反义词:原形毕露、真心实意、光明磊落
同韵词:尺布斗粟、翻然悔悟、彰明昭著、不计其数、云翻雨复、桥归桥,路归路、人生如朝露、依门傍户、认敌作父、挨家挨户、......
邂逅语:趁着刮风扬灰
灯谜面:阻塞视听;大漠风沙
英文:deceive the public
日文:人の耳目をおおう
法文:éviterd 德文:denanderenOhrenundAugenzuhaltenwollen 造句: 解释一:比喻用假象迷惑人,欺骗人。 出处一:虽欲掩人之耳目,不可得也。《大宋宣和遗事》亨集 举例一:必须假手他人,死于道路,方可掩人耳目。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十二回 解释二:遮掩别人的耳朵和眼睛。比喻用假象迷惑人,欺骗人。 出处二:
◎ 工艺型农业如果说"寿"桃、"福"果之类的"化妆"水果,一般人只要略施小计(比如在桃、苹果等果实成熟过程中,择时遮光或进行其他处理)即可掩人耳目推陈出新的话,那么,要一反常态生产出奇形怪状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就需要动植物育种家绞尽脑汁,运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及育种方法才能实现。
◎ 这地点对于掩人耳目再好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