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非得已 拼音:qíng fēi dé yǐ 简拼:qfdy 典故:适才躲避桌下,自知失仪露丑,实系情非得已,诸位姐姐莫要发笑。清·李汝珍《镜花缘》第62回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不是真心 结构:主谓式 年代:近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反义词:自觉自愿 同韵词:寻根追底、此伏彼起、鸡鸣而起、居敬穷理、魂不著体、质而不俚、如丧考妣、夭桃穠李、合情合理、一食三起、...... 解释一:指情况出于不得已。 举例一:知道藩司的失仪,情非得已。高阳《胡雪岩全传·平步青云》上册 举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