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 李维

倍论


拼音:bèi lùn

意思:1.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