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儿老少 拼音:qī ér lǎo shǎo 简拼:qels 典故:引了妻儿老少,和刘青等心腹三十余人,径投望江县天荒湖来。明·冯梦龙《古今小说·汪信之一死救全家》 用法:作主语、宾语、定语;用于家庭 结构:联合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妻儿老小 同韵词:循循善导、沾风惹草、披毛戴角、金银财宝、魂颠梦倒、烟波浩淼、斜头歪脑、视为至宝、克丁克卯、动手动脚、...... 英文:the old and the young 解释一:指父、母、妻、子等全体家属。同“妻儿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