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杀之权
拼音:shēng shā zhī quán
简拼:sszq
典故: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汉·荀悦《汉纪·哀帝纪上》
用法:作主语、宾语;形容权力很大
结构:偏正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近义词:生杀大权
押韵词:璧合珠连、外方内员、秦晋之缘、天道好还、此恨绵绵、有本有源、大才榱盘、扬眉奋髯、没世穷年、侃侃而言、......
英文:holdpoweroversomebody 解释一:掌握别人死活的权力。 举例一: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生杀之权。明·刘基《蛇蝎》 出处二: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汉·荀悦《汉纪·哀帝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