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补办
第1篇:如何补办丢失的《出生医学证明》
遗失、被盗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缺失需重新领取的,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新生儿父母向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由各县(市)区证件管理机构予以补发。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三)父母居民身份证;
(四)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五)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审核后补发出生证明正文、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审核后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第2篇:申请书
XX县妇幼保健院:因不慎将孩子出生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出生证明,出生信息:XXX(女),20xx年4月18日在XXX妇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望贵院给予补办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夫妻)
20xx年5月12日
第3篇:证明
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兹有我村(居委会)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与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结婚。于 年 月 日 时 分生育一 孩,取名 。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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