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鼠之徒 拼音:hú shǔ zhī tú 简拼:hszt 典故:朝廷之纪纲法律尚在,但可恨这班狐鼠之徒耳。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七十三回 用法:作主语、宾语;用于坏人 结构:偏正式 年代:近代 词性:贬义 常用性:一般 押韵词:不事边幅、阿时趋俗、惊世震俗、挥洒自如、聊胜于无、骈肩累足、遗风馀俗、风尘仆仆、硕彦名儒、伤化败俗、...... 解释一:比喻品质低下的人。 出处二: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七十三回:“朝廷之纪纲法律尚在,但可恨这班狐鼠之徒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