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贵必行
拼音:fǎ guì bì xíng
简拼:fgbx
典故:法贵必行,慎在深刻,裕其治以便俗,严其令以惩违,微损有余,稍优不足。《资治通鉴·唐纪·德宗贞元十年》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政策等
结构:紧缩式
年代:古代
词性:中性
常用性:常用
同韵词:赫赫时名、福寿天成、骨肉之情、趁势落篷、老虎头上打苍蝇、钟响磬鸣、黄钟毁弃,瓦缶雷鸣、出师有名、木石前盟、学书不成,学剑不成、......
解释一: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出处二:法贵必行,慎在深刻,裕其治以便俗,严其令以惩违,微损有余,稍优不足。《资治通鉴·唐纪·德宗贞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