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主题活动方案

方案一:一、活动背景

国家将清明节纳入国家法定节日,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这同时也是中华民族文明演进的宿影和象征。为了确保今年群众清明祭扫活动、文明、和谐、有序,中央宣传部、民政部等八部委发出了《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在总结08年清明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围绕“文明祭扫、平安祭扫”的主题,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

xx区xx街道洪城路社区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借助xx区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契机,秉承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巧,尤其是社区社会工作地理论和方法,拟制在本社区清明节前期宣传xx民政局《“文明祭扫、传递亲情系列活动策划书》、清明节期间本社区主要开展工作的方案。主动推出一些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减轻公墓集中祭扫的压力。倡导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促进社会的和谐。

二、社区清明节宣传活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清明祭祖表达着中华民族寻根谒祖的感恩心愿,寄托着人们对已故亲友、革命先辈的追忆哀思,是慎终追远、继志述事、民德归愿的具体体现。通过对洪城路社区居民的了解、以及洪城路社区现有的与居民融洽的关系,我们认为在社区开展清明节活动的宣传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南昌洪城路社区地处南昌司马庙立交桥旁边,前面是洪城路。社区以前的江拖职工为主,包括江西轻工设计院、江西化工设计院原先的职工,有5000多人口,其中老年人占社区人口总数的40%,且有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但是面积只有0.2平方公里。必须考虑的情况有:

1.由于社区的老人较多,并且他们普遍具有行动不方便的特点,如果清明节期间包括老人在内的社区居民都出去祭扫,那么会给原本就很大压力的交通、公交设施等带来更加严重的影响。

2.老年人达到了一定得年龄,很自然地重视清明祭祖扫墓的事情。而且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老人更喜欢使用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方式祭祖,这样必然会增加野外用火的危险,给消防、森林防火方面带来较大威胁。

3.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由于长期居住在外,清明节时会更想祭奠过世的亲人,但是受传统因素的影响,他们喜欢在社区内或者是道路边上烧香烛、烧纸钱。这样会给社区内以及道路带来较大威胁,同时也使社区内的消防隐患陡然增加。

(二)可行性

1、政府政策的主导。08年清明节成为国家的法定假日,表明政法对传统节日的尊重以及对民情的了解。文明社会倡导文明新风也必然成为了政府的责任,为国民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也就成为了国家义不容辞的任务。

2、社区的认同感强。在几年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的居民关系比较好,居民在很多事情上都比较信赖社区的工作人员。另外,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也比较融洽,愿意一起开展活动。

3、社区的志愿者人数多而且热心。开展工作不可缺少志愿者的协助,我社区老年人较多,他们有很多自由时间,因此社区的志愿者数量多并且比较热心。通过志愿者的工作,不仅便于活动的开展,而且倡导更多居民参加社区的工作。

三、活动目标

(一)、终极目标:倡导文明祭扫、树立文明新风

(二)、直接目标:

1、到方志敏烈士陵园缅怀先烈。

2、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的关系、居民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提升社区的凝聚力和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

四、具体活动方案

(一)、宣传阶段

1、宣传目的:通过清明节前一段时间进行宣传,让居民能够比较详细的了解到我们清明节社区将会实施的活动,为活动营造浓烈的氛围。

2、宣传时间:3月27日一天

3、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专业义工(实习生)、志愿者

4、具体步骤:

(1)、准备宣传栏内的海报。海报的主要内容是清明节文明祭扫的相关事项,以及清明节期间社区将举行的活动,还有由于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等而引发的事故案例,以警示人们。请愿

意参加活动的居民来社区报名,宣传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2)准备两条横幅。横幅主要用于社区居民在方志敏烈士陵园现场签名。具体标语从文件中选择两个。

(3)、联系志愿者。工作人员向志愿者介绍活动,在宣传期间,志愿者也在其生活圈内帮忙宣传。志愿者还要帮助社区居民解读相关内容,协助社区工作人员与专业义工的工作。

(4)、向重点对象宣传。重点对象包括:社区有威望的老人、老党员、以前工厂的干部。希望他们以威信带动他人参加活动。

(5)向青少年进行宣传。由于青少年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并且青少年对家长乃至家庭的影响都比较大,通过对青少年的宣传可以达到对社区及社会的宣传。

(6)、制作宣传单。宣传单上的内容包括国家八部委发出的关于清明节的通知的相关内容,部分清明节知识,社会工作的理念及知识等。

5、活动需要的工具:

(1)、两块横幅;

(2)、海报纸;宣传单

(3)、鲜花、小白花、车辆、应急药品

6、经费预算:约1200元

(二)实施阶段


  
   方案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14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

(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盟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铁路、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

1.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区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XX市、XX市、XX市和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 清明节期间,自治区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处,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区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部和自治区各盟市上下联动。4月5日—7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0471—6610384、6611743(兼传真)、6945122(传真)。

各盟市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20日前,各盟市民政局、XX市、XX市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盟市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加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力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同时,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四)狠抓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大力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各殡葬服务单位一要切实保证清明节祭扫高峰期的服务时间,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二要严格落实《XX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巡查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重点督导和检查殡葬服务保障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对群众的投诉意见要妥善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出严肃处理。

(五)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意见》精神和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地要在201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以“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为主题,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清明节期间工作实际,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要重视电视、广播、报纸、微博等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节走基层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殡葬服务单位采访,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要建立和完善新闻通气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殡仪馆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切,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要在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中增加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内容,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3月初,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区做好2013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自治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守俭同志但任组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谢晓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社会事务处人员担任。

3.成立自治区“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民政厅党组成员、XX区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长娜日莎同志担任组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谢晓黎同志和XX区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副组长、民政厅监察室主任那顺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厅纪检组(监察室)和社会事务处人员担任。

(二)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1.下发文件。下发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 “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自治区殡葬改革成果,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盟市负责上报“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4月15日)。

1.各级民政部门,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5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5日至7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9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盟市对2014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5日前传真报送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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