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职责
第1篇:初中校长职责
1、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努力为国家培养大批现代化人才打好基础。
2、在上级党委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校长负责全校的教育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领导的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改革的要求,制订每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计划。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认真改进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校长对学校的工作要全面规划、统一安排。负责审批行政办、教导处、思政办、教科室、总务处和团总支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并向上级及全校教职工作通告。
4、安排好全校人事,加强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重视在职教师的进修,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逐步提高师资水平,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优化教师队伍。做好教师的职务评审工作。
5、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教改工作。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教学规律办事,保证教学计划的全面贯彻执行。
(2)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听课和评课,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了解并分析全校教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推动学校教学工作。
(3)加强教研组建设,发挥备课组的群体合力作用。科学安排好课程表,课外活动表和作息时间表,正确处理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的关系。重视素质教育,发展学生的个性,努力培养特色学生。
(4)随时督促和检查教学方案的实施,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探索规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和指导毕业班工作,定期举行毕业班工作会议,关心毕业班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确保教学进度和复习课的质量,提高毕业率和优秀率,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大批优秀人才。
6、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教育工作。
(1)加强对思政办、年级组、班主任的领导,经常与他们研究改进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2)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与学生对话,把握学生的政治思想等脉搏,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工作。
(3)积极指导和帮助共青团、学生会、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使学生工作形成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局面。
(4)发动全体教师、各部门、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保证德育工作的全员性,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5)指导教师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的教育作用,使德育工作做得有序、自然、生动,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7、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学校的重点课题,推动和指导面上的教育科研,形成全校的科研队伍网络。以教育科研指导改革,以改革促进教育科研。通过科研培养众多的有特色的一流教师,及时总结教师中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向全校教师推广,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8、抓好学校的音、体、美及卫生等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组织和促进学生进行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种课外活动。在全面普及的基础上,培养学生体育、艺术尖子人才。督促有关部门管理好师生员工的生活,保护和关心他们的健康。
9、加强对总务、财务工作的领导,办好学校的三产事业和校办厂,积极添置和改善学校各种设施,努力办成现代化的一流学校。合理使用学校经费,关心师生员工生活,搞好福利工作。健全和落实学校的安全保卫制度。
10、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查、评议、调整、任免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领导和组织干部、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提高教职工的素质。
11、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并按规定手续审批教职工请假事宜。
12、实行校长负责制的集体领导,各行政人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主持由中层干部参加的校务会议。校长、副校长根据需要及时举行办公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和贯彻执行上级批示,处理学校有关事项。经常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13、认真贯彻《档案法》,搞好学校档案工作。
第2篇:小学校长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规划学校的发展建设,主持校务会议,提出每学期的学校工作计划和有关行政工作的改革方案,经校务会议审议后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学校管理的目标任务,协调检查各处室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保证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在学校的贯彻实施,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工作效率。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德育的首要地位,建立学校优良校风。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鼓励和安排教师在职进修,抓好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
5、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负完全责任,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6、审定学校各项经费预算,决定学校经费的分配使用方案。
7、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根据政策规定,决定奖惩、审批教职工的奖金、津贴。
8、负责领导学校校园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定期向学校向组织报告工作,在教职工大会召开期间,代表学校行政向大会报告工作。
10、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代表学校行政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汇报工作。
11、代表学校,作为法人处理学校对外一切事务。
第3篇: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财务等各项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党政部门的指导,研究教育理论,探索教育规律,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2、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提出长期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并经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3、建立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管理机构和运作系统,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地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4、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弘扬具有本校特色的校风、教风、学风。
5、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教育规律办事,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学改革,领导教育实践,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7、协调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力量,发挥各阶层的教育能动性,利用发挥好多方面的教育资源。
8、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校务会议等,讨论研究学校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讨论研究学校各阶段的工作,发挥领导班子的团队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9、负责向全校发布公告、布告、通令、通知等事项。
10、负责教育资金的合理筹措、使用和财产物资管理及勤工俭学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积极创收,以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加强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教代会作工作报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11、接受上级党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1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工作中临时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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